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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重庆证监局公布了对联储证券重庆东湖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指出该营业部存在以下四大问题:
一、通过互联网向未全面了解情况、未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提供具体股票买卖建议,其中部分投资者未签订投顾协议。
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不规范,对投资顾问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误导性的营销宣传。
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服务提供环节的留痕记录不完整。
四、对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活动的企业微信账号管理不到位。
重庆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反映出营业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展业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完善。该营业部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