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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为我追回货款,为我解了燃眉之急!”
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收到大部分货款后的古某难掩心中喜悦,表达着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原告古某经营着一家塑料袋制造厂,被告刘某数次从古某处赊购塑料袋,欠货款19380元,但是原告又和被告联系不上,无奈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依旧联系不上被告,便驱车赶往刘某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信息,让古某辨认后确定是被告本人,通过当地派出所、村委了解情况后,又驱车赶到被告户籍地走访周围群众,了解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但依旧未找到被告刘某本人。
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法庭决定在刘某户籍所在地村委及其家附近张贴应诉公告,最终被告在开庭当日来到了法庭,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刘某当场履行15000元货款,剩余款项双方约定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毕。(供稿:徐少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