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西平县司法局对我的关心,变更了社区矫正执行地,现在我能安心地工作,照顾家庭。”
3月7日,西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收到社区矫正对象郜某某送的锦旗,郜某某是谭店乡的一位社区矫正对象,于2024年1月2日入矫,该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后一直表现很焦虑,因其谭店乡老家的房子一直未修缮,居住条件很艰苦,只能暂居西平县亲戚家,但是郜某某的家人和孩子均在漯河市郾城区就业和上学,且本人原来也一直在漯河市工作,若长期不回去工作,将面临被解雇,一家老小的生活将变得更加艰难。谭店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其想法和家庭情况后对其进行了心理辅导,并向西平乡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汇报郜某某的实际情况。
西平县社区矫正中心了解情况后,积极与郜某某沟通,并到谭店乡和漯河市郾城区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与郜某某反映的情况一致。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准予郜某某申请办理变更执行地。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下一步,西平县社区矫正中心将进一步优化社区矫正工作,将继续坚持依法监管与人性关怀相结合,秉持教育有尺度、执法有温度,关爱有深度的人性化矫正管理模式,为社会和谐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冯占华 张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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