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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网讯 “房子都给她了,凭什么还要给抚养费?”通州法院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徐某起初“理直气壮”,直到被司法拘留……记者昨天了解到,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将拖欠了5年之久的抚养费全部执行到位,弥补了孩子缺失多年的“父爱”。
徐某与前妻陈某育有一子,两人因感情破裂于2018年9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由女方陈某抚养,徐某每月贴补孩子抚养费800元,双方及女方父母共有的房产中属于双方的份额归女方所有。
离婚协议签订后,徐某一直未曾给付抚养费。2022年9月,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徐某给付拖欠的抚养费共计36800元。陈某认为,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和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徐某还要适当增加抚养费。
通州法院结合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徐某的收入情况及负担能力,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酌情认定徐某的抚养费自2022年10月1日起每月增加至1200元,直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时止。然而徐某一直未履行,陈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尽管法官做了很多思想工作,但徐某始终执迷不悟。承办人通过搜查徐某的手机,发现判决生效后徐某有大量流水用于消费、经营及偿还其他债务等,因此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被拘留后,徐某才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他在拘留所中写下了悔过书,并通知家属履行了4万余元抚养费,承诺今后会如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考虑到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且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官对徐某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
通讯员陈绯阳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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